关于收缴2018年度硕士/博士大学生医保补缴费用的通知
日期:2018-10-10 15:02 点击量:
根据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市社保发〔2018〕75 号)的文件规定,2018年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纳部分是每人每年220元;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个人缴纳部分费用为每人每年50元。
请各位硕博士同学根据班级安排,尽快到班长处缴费。2018年10月18日之前完成本院所有学生的医保费征缴工作,凡因种种原因未能完成补缴的学生,均视作自动放弃参保资格,相关责任自负。
现将我校2018年度各类硕士/博士大学生的医保参保费补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 2018级硕士/博士新生
已在学费中由校财务处统一代扣了三年的医保费480元(按去年的标准每人每年160元代扣),现在需按新的缴费标准每人每年再补缴费用60元,即三年一共每人再补缴医保费180元。
在补缴名单中因各种原因没有在校财务处统一代扣医保费的学生,这次收缴费用即按新的标准每人每年220元,三年一共收缴660元医保费。(此类学生在名单的金额里有显示,如果该学生确定自己在财务处交过钱,请学生本人到财务处开出相关证明给医保办)
存在低保重残情况,先按正常学生收缴,经对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按低保重残标准由班长退还相应费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属于城乡低保或重度残疾人即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的大学生,须持户籍所在区(县)民政、残联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即低保证或残疾证)的复印件,及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学生本人与低保家庭、重残人的关系证明。如果是低保户但没有低保证或只有低保补助存折的,必须在证明材料上盖民政局的公章。同时,由大学生本人填写《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低保重残情况申请表》(见附件4),交学校医保办进行审核并建档保存。
二、2016级/2017级硕士转为2018级博士
已在学费中由校财务处统一代扣了三年的医保费480元(按去年的标准每人每年160元代扣),现在需按新的缴费标准每人每年再补缴费用60元,即三年一共每人再补缴医保费180元。硕士期间剩余的医保费(按160元一年)待补缴后由博士班班长统一退费。
已转2018博但未在博士学费里代扣医保费,查询 电院硕博老生各年级2018续保补缴名单 Excel 工作表 (见附件1)按金额补缴。
三、 已参保2017级硕士
已按去年的标准每人每年160元参保,现在需按新的缴费标准每人再补缴两年费用60元,即每人再补缴医保费120元。
四、 已参保2016级硕士
已按去年的标准每人每年160元参保,现在需按新的缴费标准每人再补缴一年费用60元,即每人再补缴医保费60元。
五、博士生请参考电院硕博老生各年级2018续保补缴名单 Excel 工作表(见附件1)按金额在班长处补缴。
六、 由于各种原因需要续保的老生
填写电子版《2018年度大学生续保个人信息录入表》(见附件2),按每人每年度220元金额收缴,学生可根据个人毕业时间一次连续缴费两年或以上年度的费用,从缴费次月(指转账至市社保后)起享受待遇。
七、由于各种原因需要放弃医保的学生
填写纸质版的放弃医保函(见附件3)。
详见http://see.xidian.edu.cn/html/news/96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