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校内各类评审工作纪律的通知
日期:2023-06-30 15:12 点击量:
为维护校内各类评审工作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严肃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依据上级相关制度和规定,对校内各类评审工作制定以下行为禁止清单。
一、参评人员行为禁止清单
(一)打听或委托他人协助打听评审专家信息;
(二)向可能是评审专家的人员“递材料”“求关注”;
(三)向可能是评审专家的人员、组织评审单位的工作人员等赠送礼品、礼金,或安排宴请和娱乐活动等;
(四)以登门拜访、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向可能是评审专家的人员打招呼、说情、拉票;
(五)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本人论文著作、项目获奖及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成果和业绩;
(六)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组织评审单位和工作人员行为禁止清单
(一)泄露评审专家信息和未公开的评审意见等工作秘密;
(二)参与或接受请托,为相关人员通过评审提供帮助;
(三)索要、接受参评和相关人员赠送的礼品、礼金等;
(四)参加评审对象和相关人员组织的宴请或娱乐活动;
(五)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参加涉及本人或本人亲属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
(六)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评审专家行为禁止清单
(一)向参评人员或其他利益相关人员透露自己的评审专家身份;
(二)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按要求不能公开或尚未公开的答辩、评议、表决等评审信息;
(三)索要、接受参评和相关人员赠送的礼品、礼金等;
(四)参加评审对象和相关人员组织的宴请或娱乐活动;
(五)不公正履职,投“感情票”“利益票”,为相关参评人员游说、拉票;
(六)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其他人员行为禁止清单
(一)打听评审专家信息、评审工作秘密等;
(二)帮助利益相关人员打招呼、请托、说情、拉票;
(三)充当“掮客”,组织饭局、聚会等为利益相关人员在评审中争取帮助;
(四)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以上行为禁止清单是校内各类评审工作纪律要求的红线、底线,请各单位和有关人员高度重视,坚决杜绝相关行为,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职责,共同维护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工作氛围。学校纪委将对校内各类评审工作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信访举报途径,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认真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81891725
中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